本着为广大火车采集器用户包括广大商业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加优质产品的目的,及时接收和处理用户在使用火车采集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了解用户对采集器的看法和建议,我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向安徽省通信管理局提交关于申办电子公告服务的申请,并于2010年2月2日成功获得通过。批文如下: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同意合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批复
合肥乐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在网站(www.locoy.com)上开办因特网电子公告服务,仅限于“站务管理、使用交流、CMS应用、建站交流、VIP服务”等栏目。变更服务栏目,需提前30日向我局办理变更手续。
二、 你单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不得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因特网信息服务。
三、 你单位在从事因特网电子公告服务中,应依法开展业务宣传,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子公告服务的版主负责制、用户登记制、规则张贴制度、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
四、 你单位应当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记录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发现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有害信息的,应当保存有关记录,立即删除,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五、 你单位在开展因特网电子公告服务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局的有关规定,接受我局的专项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0一0年二月二日
谢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公司、对火车采集器的信赖和支持,虎年到来,祝您:逢虎年,办虎事,做虎人,走虎运,发虎财,虎气冲天嗷嗷叫,生活幸福哈哈笑,去年的心情还不坏,今年的日子更精彩!
原文附件: